漯河:出臺液化石油氣經營新規定

漯河市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專班發布液化石油氣實行統一配送入戶的通告。
通告稱,為進一步加強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監管,規范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使用,落實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隨瓶入戶安檢的規定,全面防范用戶自提購氣在運輸、安裝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風險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河南省燃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要求,在漯河市市區范圍內取消用戶自提購氣、實行統一配送入戶和隨瓶安檢等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自2025年5月19日起,漯河市市區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及供應站取消用戶自提購氣方式,由企業送氣服務人員將氣瓶統一配送入戶并完成安裝、查漏等隨瓶安檢。用戶可通過企業訂氣電話、企業微信公眾號訂(購)氣。
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要嚴格落實用戶實名購氣制度,建立用戶管理臺賬,與用戶簽訂供用氣合同,約定氣瓶的使用、退瓶、統一配送和入戶安檢等相關服務內容。經營企業應落實統一配送入戶和隨瓶安檢制度,送氣人員負責對用戶燃氣灶具、連接金屬軟管、調壓閥、可燃氣體報警器和聯動切斷裝置等設備和用氣環境進行安全檢查,指導用戶安全用氣,督促用戶及時整改隱患。用戶在接收鋼瓶時,可通過手機微信識別鋼瓶瓶身的二維碼,沒有二維碼或者掃描二維碼后未顯示充裝單位信息的(市區鋼瓶產權單位為漯河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意祥液化氣站或漯河市興昊源有限公司),視為“黑氣瓶”,用戶有權拒絕接收。燃氣經營企業的送氣人員未使用專用車輛(小黃車)運輸、未進行入戶安檢和安全用氣指導的,用戶可向市、區燃氣主管部門進行舉報。在向用戶交付氣瓶過程中,配送人員應當向用戶明確告知配送氣瓶的實際充裝重量,同時應隨車攜帶稱重計量裝置,以便用戶對氣瓶進行現場核實,如遇缺斤短兩的情況,用戶可撥打12315熱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通告》提醒廣大用戶,請大家自覺遵守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使用相關規定,嚴禁在地下室、半地下室、高層住宅、廚房與臥室未分隔等不具備安全用氣條件的場所儲存、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使用符合安全標準的燃氣灶具及配件,即有熄火保護裝置的灶具、不可調節的減壓閥、專用金屬軟管,確保使用安全。
來源:漯河城管
校對 謝明芮
統籌 周鶴琦
審讀 李勝